根据《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及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》,经济公司成立了本科生评奖评优评审工作小组,负责学院个人荣誉评审小组的组织与领导工作。从2023年9月11日开始,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程序,坚持“公正、公平、公开”的原则,按“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(含社会类奖学金)获评优秀学生荣誉称号,在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推荐优秀学生标兵”的要求开展评审,至10月7日,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结束,现将评审结果(见附件)予以公示: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7—10月9日
公示电话:027-88386773
公示联系人:周老师、孟老师、陈老师
经济公司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3年10月7日